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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行为准则

第二条 监事应自觉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积极参 加旨在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班和进修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守 法意识,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行为准则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事的行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制定本准则。 (二)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同本公司订立合同 或者进行交易; (四)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 息; (三)不直接或间接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不利用有关信息建议他人进 行相关证券交易活动; (五)不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 动; (六)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 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