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对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拟任公司总经理孙学刚先生与拟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管 振雨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止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 情形;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充分了解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具备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 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 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孙学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