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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554TSPC(000554)2023-12-28 08: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 事会负责。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应满足深圳证券所 监管规则对审计委员会构成及成员资格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应为符合证券监管规 则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组织结 构和管理制度。 (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监察或者宏观经济等有关知识; 至少有 1 名成员具备符合证券监管规则要求的会计专长。 (三)具有较强的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