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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000581WFHT(000581)2024-04-15 13:21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 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 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对相关事项的关注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 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单独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提请审计机构关注。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至少安 排一次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