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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000581WFHT(000581)2024-04-15 13:1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经 2024 年 4 月 1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 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科学地评价公司经营成果和经营者的业绩,最大限度 的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特制订《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下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经上级党组织明确的公司党组织相关负责 同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 核,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分配奖惩相挂钩的制度。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 求,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建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可追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