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3. 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现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