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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600JEI(000600)2023-11-28 10:26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4 年 3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次修订,2023 年 11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董 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和绩效考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明确和细化董事分 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 计人士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按照"充分发挥董事专家优 势,适应公司决策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董事任职情况,有利于提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