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 |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 |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 | 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 | 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 | 述职报告。 | | | 第八十四条 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 | | 投票制,每一股份享有与应选董事、监事 | 独立董事或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两 | | 人数相同数目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就其表 | 名以上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 | | 决权选举一人或数人。如果在股东大会上 | 票制。每一股份享有与应选董事、监事 | | 中选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超过应选董事、 | 人数相同数目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就 | | 监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