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兴权)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兴权) 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曹兴权,1971 年生,法学博士。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商法 方向博士生导师。2018 年 5 月起担任长安汽车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 险法研究。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