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5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特别提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2024》")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 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 成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