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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000636FENGHUA(000636)2024-08-26 10:5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单独设立董事、 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所担任非董事、监事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 展,同时也要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薪 酬管理具备以下原则: (一)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及发展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和责、权、利对等相结合的原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更好地发挥薪酬制 度的激励约束功能,激励管理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引导公司实现高质 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董事长及专职非独立董事)、监事(监 事会主席、专职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以 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参照本制度董事长薪酬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