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 业改革、在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粤 改委发〔2020〕10 号)、省国资委《关于在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推行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方案》(粤国资函〔2020〕227 号)、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操作要点》(国企改办发 〔2022〕6 号)及《风华高科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 经理人制度的实施方案》(风华字〔2020〕171 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理层,包括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党委书 记、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三总师等管理人员可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经理 层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 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 理方式。 第四条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必须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