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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0663YONGAN FORESTRY(000663)2023-09-08 11:28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建福: 胡天龙: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福建省永 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 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林木资产转让相关事项的文件,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连城分公司林木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编制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林木资产转让事宜已达到股东会审议及对外 披露标准,我们认为本次林木资产转让是为履行消除和避免同业 竞争相关承诺所发生的,且交易价格按照资产评估价值确定,故 不存在损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