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7月)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职务行为和 总经理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三)具有五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 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