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关于继续延期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因此无法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 期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含)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 2023 年年 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