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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000669Jinhong (000669)2024-09-27 10:5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 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 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