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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9月)
000669Jinhong (000669)2024-09-27 11:0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 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 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