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盈方微")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39%股权和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WORLD STYLE")39%股份, 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和 WORLD STYLE 10%股份,同时向包括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特此说 明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49%股权及 WORLD STYLE49%股份,不 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