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盈方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公司"、"上市公司")本次恢复上市的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华创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 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陶永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