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 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39%股权和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39%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 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和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10%股份,同时向包括浙江舜元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