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 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