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修订)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六)本人因涉及与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