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逸石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000703HYPC(000703)2023-12-07 12:1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 体情况后,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转让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转让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总价款参考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及评估价值,经客观审慎评估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1 (本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林荣: 侯江涛: 洪鑫: 年 月 日 2 本次交易是基于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规避关停及搬迁期间相关损失与风险所 做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