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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0703HYPC(000703)2023-12-07 12:12

公司拟以 88,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暻") 100%股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转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相关 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 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转让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同意聘任郑新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