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次收购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 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此,我们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 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林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对公司《关于收购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 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恒逸石化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5%股权,收购总价款参考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