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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浙江震元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 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 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发行条件。 2 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 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