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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 开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