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收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 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按照合同 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条件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 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 作该业务。公司进行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四条 公司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