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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0709HESTEEL(000709)2023-10-30 10:3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证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