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5 月 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 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一条 为保障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可靠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以及评估公司内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