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子公司宁华物产收到南通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4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宁华物产收到南通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的公告 3、涉案的金额:24,512.65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终局裁决驳回申请人南通炎黄 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并由申请人负担本案仲裁 案件受理费及处理费。本次裁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影响。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近日收到南通仲 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仲裁委")裁决书【(2023)通仲裁字第 125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 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华物产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