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1月)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经公司2023 年11 月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 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 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 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 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 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