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制"或"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资产")的通知,航发 资产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可交换债券")。目前航发资产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航发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3〕689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 12 个 月。根据《无异议函》,航发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 过人民币 9 亿元(含 9 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的情况下,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换 股期内将其持有的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可交换债券的最终发行方案将根据 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航发资产持有公司股份 99,131,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7.54%。航发资产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