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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
000738AECC AEC(000738)2023-10-25 10:11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明确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 2 组织机构 2.1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总人 数的一半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2.2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3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