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新增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本金总额为109,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63.45%,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40.52%;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8,359.6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16.47%。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亦无其他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综上,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