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允原则; (三) 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公司 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 关联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 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