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G1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板材"或"公司")向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项目组")转发了由贵部发出 的《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间询函 (2024)第 283 号),针对贵部作出的问询事项,项目组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回复如下: 问题 1: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1 年、2022年、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 25.01 亿元、-12.33 亿元、-17.43 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 润")分别为 25.18 亿元、-14.16 亿元、-20.68 亿元。你公司报告期钢板产品 毛利率为-0.31%,其他产品毛利率为-17.05%。一季报显示,你公司 2024年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