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二 0二三年十二日一日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董事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按 | | 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 | 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 | | 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 略、审计与风险管理(监督委员 | | 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 |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 | |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 |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 |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 |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与 | |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 | 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 | 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 | 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 |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 |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