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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1218)
000761BSP(000761)2023-12-18 11:2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 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 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 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 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