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西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3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委员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 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