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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1 月 12 日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