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科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四川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浩达")50%股权以及成都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博浩 达 50%股权,同时向包括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内 的不超过 35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公 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和证券业务资格,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 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 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