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根 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及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 相关负责人在书面意见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 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