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目的 1.1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1.2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1.3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1 - 2.0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2.1.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