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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000797CHINA WUYI(000797)2023-12-29 12:47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2.0 定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3.0 人员组成 3.1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多数。 3.2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3.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3.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