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2.0 定义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 1 - 3.0 工作准则 3.1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