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高环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经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 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 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 章均是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