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高 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凝女士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 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发现其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本次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杜凝女士列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