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冰轮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 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