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陕西会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3)第310474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叶)委托,审核 了后附的陕西金叶编报的《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陕西金叶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报 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认为陕西金叶编报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陕西金叶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11-13层 PC:100020 TEL: 86-010-65950511/0611 FAX: 86-010-65955570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 ...